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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发布商用空调能效标准
责任编辑:义乌市速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浏览:1063次 时间:2018-12-24 13:27:10

2017年3月3日,SASO发布了商用空调能效标准SASO 2874:2016,针对不同类型的空调提出了不同的MEPS要求。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开始强制实施。

一、 产品范围:

电动单元空调(SASO 2663包括的空调除外);

冷凝机组;

冷水机组;

吸收式冷水机组;

电动变制冷剂(VRF)空调;

机房精密空调及冷凝机组。

水冷冷水机组除外的产品为单相220V/60Hz或230V/60Hz,双电压或电压范围则需要涵盖上述电压。三相则为380V/60Hz或400V/60Hz。不在这份标准范围下的特殊电压产品,如果不超过660V的话需经SASO批准。水冷冷水机组则是15000V以下。


二、 测试工况:

水冷系统按照相应的测试标准;

机房精密空调按照SASO 2874规定的工况;

其它空调为T1工况、T3工况及52℃最大运行工况,MEPS基于T1工况。


三、 产品注册

使用AHRI认证程序

持有效的AHRI认证进行注册,若产品产品未通过AHRI认证或产品被移除认证则注册自动注销。52℃最大运行工况通过测试或自我宣称。

测试报告

凭授权测试实验室测试报告进行注册,报告需包含T1及T3工况的制冷能力及EER。52℃最大运行工况通过测试或自我宣称。

一个测试样板。

测试功耗、制冷能力及能效比与宣称值偏差不超过5%,测试能效比要大于等于MEPS。


四、 市场监督

使用AHRI认证程序注册

对这类产品,SASO检查AHRI认证是否有效。

使用测试报告注册

SASO按照注册时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市场抽查测试,测试一个样板。测试功耗、制冷能力及能效比与宣称值偏差不超过5%,测试能效比要大于等于MEPS。

具体要求请参考SASO文件:  SASO-2874 2016


沙特发布商用空调能效标准
责任编辑:义乌市速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浏览:1063次 时间:2018-12-24 13:27:10

2017年3月3日,SASO发布了商用空调能效标准SASO 2874:2016,针对不同类型的空调提出了不同的MEPS要求。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开始强制实施。

一、 产品范围:

电动单元空调(SASO 2663包括的空调除外);

冷凝机组;

冷水机组;

吸收式冷水机组;

电动变制冷剂(VRF)空调;

机房精密空调及冷凝机组。

水冷冷水机组除外的产品为单相220V/60Hz或230V/60Hz,双电压或电压范围则需要涵盖上述电压。三相则为380V/60Hz或400V/60Hz。不在这份标准范围下的特殊电压产品,如果不超过660V的话需经SASO批准。水冷冷水机组则是15000V以下。


二、 测试工况:

水冷系统按照相应的测试标准;

机房精密空调按照SASO 2874规定的工况;

其它空调为T1工况、T3工况及52℃最大运行工况,MEPS基于T1工况。


三、 产品注册

使用AHRI认证程序

持有效的AHRI认证进行注册,若产品产品未通过AHRI认证或产品被移除认证则注册自动注销。52℃最大运行工况通过测试或自我宣称。

测试报告

凭授权测试实验室测试报告进行注册,报告需包含T1及T3工况的制冷能力及EER。52℃最大运行工况通过测试或自我宣称。

一个测试样板。

测试功耗、制冷能力及能效比与宣称值偏差不超过5%,测试能效比要大于等于MEPS。


四、 市场监督

使用AHRI认证程序注册

对这类产品,SASO检查AHRI认证是否有效。

使用测试报告注册

SASO按照注册时使用的测试标准进行市场抽查测试,测试一个样板。测试功耗、制冷能力及能效比与宣称值偏差不超过5%,测试能效比要大于等于MEPS。

具体要求请参考SASO文件:  SASO-2874 20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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