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加蓬共和国法令,自2007 年4 月1 日起,凡发货至加蓬共和国的货运都必须申请跟踪单(BIC/BIETC证书)。
每一份提单需要申请一份跟踪
所有运往加蓬共和国的货物如没有跟踪单,将有可能在目的港处被扣留或惩罚。
另外,船公司要求,发货人必须提供出口货物的加蓬BIC/BIETC 号(有些船公司要求必须显示到提单上面)才给予签发正本提单,否则不能签发正本提单。
BIC所需的资料:
1) BIC申请表
2) 提单副本扫描件
3) 商业fp扫描件
BIC流程
1)以上资料一并传真或EMAIL 给我们,我们收到后会尽快提供付款通知。
2)一收到恰当的费用,我们会提供BIC草稿确认。
3)确认完毕后,将BIC正本(PDF格式)将以电邮发给申请者。
申请者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卸港收货人,货代或船公司等。